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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内设、直属机构及派出机构 | ||
联系方式: | 内设、直属机构及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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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
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等工作。 人事处:承担干部人事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宣传处:组织实施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警方公共关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教育训练、典型激励、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和警营文化建设等工作。 警务保障部: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卫生健康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情报指挥中心:负责市接警区110、122报警和求助的受理、调度,以及全市公安机关民意专项调查、民意热线日常管理;指导、监测江宁、六合、溧水、高淳4个独立接警区的110、122报警和求助的受理、调度;牵头12345工单办理等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治安管理支队(政务服务支队):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公安政务服务、保安服务业管理、犬类管理;组织实施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新业态等相关重点行业场所,以及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日常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查处侦办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负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 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分析、研究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鉴定机构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依法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和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 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组织实施对食品药品、烟草、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旅游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巡特警支队:组织实施社会面巡逻防控处突工作,负责警用航空器管理和实战实训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依法开展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担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受理,以及在宁外国人的停居留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全市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 反诈骗和新型犯罪支队:组织实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新型犯罪研究、预防、侦办。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组织实施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 监所管理支队: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大数据实战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拟订科技兴警政策、规划;牵头组织全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规划和实施;统筹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法开展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 法制支队(直属公安局):组织、协助起草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法治公安建设规划、方案;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参与研究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事件;负责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承担有关案件和执法活动的法制审核工作。 督察审计支队(信访举报中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以及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 市公安局直属机构及职能 市水上公安局:依法承担管辖水域、区域有关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制止、打击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公共交通和城市轨道公安局:依法监督指导公交、出租和长途客运等行业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长途客运站点及周边管辖区域、地铁运营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制止、打击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指导运营单位做好进站安检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工作。 市公安局派出机构 主要职能:负责本辖区公安保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监督本单位所属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本辖区社会治安动态,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本单位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领导本单位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本辖区各类案件、事件和事故;负责本单位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依法做好辖区内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接受、处理群众报警和求助;承办上级机关下达各项任务,协助做好本辖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二)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三)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 (四)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五)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六)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七)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八)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九)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 (十)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十一)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十二)南京市公安局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 (十三)南京市公安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