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472/2025-43361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政策解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7月1日起,人才落户事项实行“全域通办”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7月1日起;人才落户事项;实行“全域通办”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7月1日起,人才落户事项实行“全域通办”
为进一步方便人才落户业务就近办理,7月1日起,南京公安将符合相关政策的人才落户事项,由三个受理点扩展至全市范围“全域通办”。
什么是人才落户“全域通办”呢?
人才落户事项实行“全域通办”是指:将原限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相关人员落户事项,拓展至全市范围任一派出所“综窗”、区级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需要符合什么情形呢?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且属于“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无就业单位、就业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均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至相关窗口申请。

温馨提示
1、实行“全域通办”后,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要求不变,线上流程要求不变。
2、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不再办理人才落户业务。
还有疑问?欢迎拨打南京公安政务服务咨询热线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6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