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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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472/2024-61555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重点工作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8-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飞线”充电引火灾,拘留!
文  号:     关 键 词:    “飞线”充电;引火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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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充电引火灾,拘留!

近日,南京警方对两起“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7月11日,建邺区某小区业主贾某辉在小区违规“飞线”充电电动车引发火灾,造成旁边停放的一辆轿车受损。经消防救援部门责任认定,警方对贾某辉“飞线”充电引起火灾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7月15日,建邺区某小区业主张某荣违规“飞线”充电电动车引发火灾,烧毁停放在旁边的两辆电动车,并致一辆面包车受损。经消防救援部门责任认定,警方对张某荣“飞线”充电引起火灾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警方提醒:近期高温,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老化、锂电池热失控等因素易引发火灾。请市民群众不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飞线”充电电动车。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车辆,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户,严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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