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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龟速”行车惹祸 未接触仍承担事故责任
责任编辑: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9-21 15:2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高速公路行车,超速危险,低速慢行同样隐患重重,再碰上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险上加险。近日,在南京机场高速翠屏山服务区附近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故。

事故发生于当日23时许,小车驾驶人李某从外地来宁,因不熟悉高速路况、驾驶心态紧张,驾车在机场高速左起第二行车道内持续以2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行驶,车速远低于该车道法定最低限速,形成道路移动安全隐患。后方驾驶人倪某在行车过程中未保持安全车距,未能提前预判前方低速车况,突发状况下来不及有效制动避让,在紧急避险过程中车辆撞上道路右侧护栏。本次事故为典型的无接触交通事故,李某所驾车辆未发生任何直接碰撞,但因其低速违法行驶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结合倪某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过错,交管部门判定低速行驶的李某也要承担该起事故相关责任,所幸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