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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事故多 “抢”行风险大
责任编辑: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9-27 14:3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920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提示:近期公路交叉路口交通事故多发,行经路口要当心,注意观察慢通行。

在这份提示中,公安部交管局还列出了94日至918日发生的5起交通事故,均发生于路口,均造成不止一人伤亡。

车祸猛于虎,交叉路口更是事故易发地、多发地。记者随即通过采访交警部门,梳理出一批近期发生于路口且具有典型意义的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望引起警戒。

黄灯不能抢,不仅违法还易引发事故

不闯红灯已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但仍有部分司机不知道——黄灯也不能闯。

不久前,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吉印大道前庄路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民警赶至现场看到,一辆小轿车停在路口,车头严重破损;另一辆车在马路中间翻了个底朝天,同样“受伤”不轻。

交警调出路口公共视频:事发时,李某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直行,经过路口时,恰逢黄灯倒计时,李某一时心急,趁黄灯最后1秒,一脚油门强行加速冲过了路口。就在此时,东向西刚进入绿灯,张某驾驶小轿车直行过来,两车路口相撞,在巨大撞击力下,张某的小轿车发生侧翻。

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相关民警告诉记者,在路口交通事故中,“闯黄灯”事故十分常见,不少司机认为只有闯红灯才属于违法行为,其实不然。“根据法律规定,黄灯表示警示,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该交警解释,抢黄灯时往往车速较快且疏于观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安全风险很大。

经认定,李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在经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更需要遵守让行规则。811日下午,徐某驾驶小轿车沿龙翔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凤集大道路口,该路口没有信号灯,徐某在左转时没有留意到一辆摩托车正从凤集大道由南向北驶来,撞了上去,摩托车骑车人丁某摔倒在地受了伤。

交警八大队民警调查后认定,徐某在无灯控路口左转时,未让直行车先行;同时,丁某驾驶摩托车未靠右侧车道行驶,行至路口时未确保安全车速,两人需负同等责任。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究竟应该怎么走?记者从交警八大队了解到,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鬼探头”神出鬼没,减速慢行方能安全出行

前不久,鼓楼区草场门大街龙园西路南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横穿机动车道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人还一脸蒙:“他怎么突然出现了?”

交警调查了解到,当时,电动自行车在车流中横穿马路且未按规定下车推行,因路面汽车较多,电动自行车穿梭其中确实不易被发现,这才引发了该起事故。最后,交警依法判定该电动自行车车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就是俗称的‘鬼探头’事故。”交警五大队事故民警介绍,“鬼探头”是一种民间说法,指的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不知从哪里突然蹿出车或行人,神出鬼没。对机动车驾驶人来说,“鬼探头”很难提前预判,发生事故的概率很大。

瑞金路上曾发生过一起更为典型的“鬼探头”事故。当时,一名行人下了公交车后想要过街,图省事便从公交车前横穿马路,这时,一辆轿车驶来,由于视线盲区,再加上没料到有人在公交车前方横穿马路,轿车避让不及将行人撞倒。

据了解,类似发生在公交站台附近的“鬼探头”事故十分常见,南京交警官微曾发布提醒:公交车的车头车尾,是“鬼探头”高发区域。

如何避免“鬼探头”?交警建议,经过公交车站且站台有公交车停靠时,一定要减速观察、慢行通过,晚上可以闪几下大灯,提醒行人或骑车人有车辆经过;路口绿灯亮起时,驾车人也不要急于冲出去,而是要观察四周,再缓慢前行。

搞不清谁让谁?这些法规要牢记

近日,秦淮区紫丹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撞车后,双方当事人为究竟是谁的责任吵了起来。

事发时,惠某驾车沿紫丹路自东向西在主道行驶,行至事发路口时,一辆面包车突然从辅路蹿出驶入主道,由于惠某车速比较快,避让不及,迎头撞上。面包驾驶人认为,惠某撞了他的车,要承担事故责任;可惠某却认为,面包车进入主道时应该主动避让主道车辆。

交警二大队民警调查后认定,面包车驾驶人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该交警解释,机动车从辅路或匝道进入主线时,应让主线车辆先行。

听到交警解释,面包车驾驶人这才“偃旗息鼓”,他表示自己第一次知道还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以后一定注意。

该事故民警告诉记者,在处理事故中时他们常发现,部分驾驶人对交通法规并不熟悉,在路口该让行时反而抢行,特别容易引发事故。

到底应该谁让谁?该民警介绍,主要有几类让行法规容易被忽略。首先,有“让”行标志的路口要无条件让行,如有停止线,则需要停车观察路口情况,再继续行进,即使是直行进入交叉路口,也要给其他交叉口并入车辆和转弯车辆让行;第二,有交通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先进入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第三,城市道路上,主路与辅路交汇处常有导流线或导流带,如果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时,与正在左转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直行车辆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