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留在原地“保护现场”,还是及时撤离?近日,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统计发现,面对交通事故时,6成驾驶人未立即采取正确处理措施。
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点22分,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指挥室发现,绕城公路东杨坊附近,南向北车流忽然放缓,逐渐积压至徐庄匝道。经过视频点位逐个寻找,很快锁定东杨坊枢纽南向北最左侧车道上的一起事故。
视频中,三辆小车依次停放,三名驾驶人正在车旁走动说话。大约5分钟后,一名男子来电称,自己是该事故中的第一辆车驾驶人,碰撞轻微,无人员受伤。接警员提醒其尽快将车辆移动至道路最右侧应急车道,如果车辆不能移动,则人员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该男子称,自己想移动,但是后车驾驶人不同意,要求保留现场。
通过拉近监控画面,交警锁定第二辆车车牌信息,并联系上车主。该车主在电话中要求交警到现场定责,拒绝撤离。根据事故类警情处置流程,指挥中心给报警人和第二辆车主发送告知短信,不仅提醒“车靠边、人撤离、快报警”,避免二次事故风险,并且还告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可这三辆车还是没有撤离,导致后方积压排队车流越来越长,巡逻警车不得不绕道至马群调头前来处置。
民警抵达后,找到了不同意撤离现场的第二辆车驾驶人。这是名女司机,她承认自己缺乏事故处理经验,害怕撤离现场后无法准确定责,因此坚持停留在第一股行车道上。事故处理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并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交警高速二大队接处警统计,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后,约有60%的驾驶人未立即采取正确处理措施,既导致了后方车流缓行,又带来了二次事故风险。
一位经验丰富的交警告诉记者,事故现场主要常见三种错误行为:一是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先打给保险公司;二是驾驶人及乘客滞留于行车道交谈、争执,或者为了“保护现场”,拒不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停放;三是长时间坐在车里等待交警,或自行检查车辆状况。“这么做不仅可能涉及交通违法,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该交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