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防范

江苏1991人买卖租借银行账户被惩戒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10-21 15:5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日前,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决定对首批1991名涉嫌开贩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实施金融惩戒,暂停其所有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5年,且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

江苏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黑电话卡为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提供了条件,而黑银行卡则成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主要工具。为进一步遏制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行为,铲除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土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江苏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近日公布了首批1991名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惩戒人员名单。这些惩戒对象都是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据悉,今年以来,江苏公安机关深刻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情况、新变化,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深入推进云剑-2020”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9月,全省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万起,抓获嫌疑人1.5万名,同比分别上升106.6%、47.1%。江苏公安机关坚持把打击治理黑灰产,特别是整治两卡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建立制度机制,创新打法战法,不断提升专项打击和源头管控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抓获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犯罪嫌疑人3220名,查获了一大批涉案银行卡、手机卡和对公账户,全省涉诈开贩两卡违法犯罪较年初下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