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472/2026-35901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部门文件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安局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宁公发〔2026〕92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公安局;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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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发〔2026〕92号
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职能,以“八项举措”全天候服务、全流程提速、全周期保障护航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局研究制定了《南京市公安局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0日
南京市公安局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职能,以“八项举措”全天候服务、全流程提速、全周期保障护航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构建全天候警企服务体系。在“我的南京”APP推出“宁警护企”移动端应用,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可勾选的定制化服务。发布“51889”新版合成服务清单,开展“合成服务进园区”活动,健全“警企会客厅”“警企面对面”、经侦服务站等警企联络机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成服务。拓展三级“服务企业微信群”覆盖面,提升“85110110”24小时服务企业热线服务效能。分类选任1000人以上的三级内保警务联络官服务队伍,向全市规上企业、专精特新和重点民营企业分批派驻,实现找到一个警、组团送服务、盯办全流程、办成所有事。
二、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上线公安政务服务人工智能客服,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政务咨询、政策解读,实现网办“边问边办”、窗口“问完即约”。推广“一拍共享,一照通用”便民举措,实现跨部门照片复用,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升级“e照通”系统,构建“4+3+N”免证体系,推动公安政务窗口从“两个免于提交”向“四个免于提交”全面升级。迭代升级车驾管网办业务,全面推行机动车解抵押、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网办,持续优化货车通行证“线上办”,宣传推广“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让更多服务“一次办”“网上办”。制定完善“境捷专窗”2.0标准化建设规范,定期开展“境捷+”多部门联动,为办证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出入境+边检”协作机制,持续推动快捷通关便利政策更好落地。
三、加强人才引进全方位保障。会同市人社局修订《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调整放宽职业技能型人才落户门槛,实行居住证办理“容缺受理”,依托市人口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持续助力“百万青年聚金陵”行动目标。充分释放“港澳人才签注”试点政策红利,为各领域人才港澳交流往来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海外引才政策适用范围、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手续,探索在江北自贸区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预受理工作,全面助力“十百千万”人才战略目标。进一步做优“In-Nanjing”涉外综合服务平台,将口岸签证代转服务范围延伸至全国各开放口岸,为紧急来华入境的外籍人士提供“落地快签”便捷渠道。
四、促进文旅体商消费提质升级。助力演艺经济繁荣发展,充分释放演艺活动场所看台空间,统筹部署活动安保,进一步释放场馆档期空间。全力保障“苏超”、南马、首发经济等重点活动,优化活动期间交通疏导、安全防控、应急处置等措施,让精准落位、丝滑散场成为常态。持续深化钟山风景区、夫子庙片区“两个提升行动”,固化导航引导、远端停车、公交接驳等交通治理模式,并向其他重点景区推广,精细抓好节假日大客流交通安保工作,不断提升游客出行体验,增强景区及城市旅游吸引力。
五、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严格落实跨省涉企犯罪管辖规定及异地办案协作的规范要求,统一接收并审核异地来宁涉企办案协作法律手续,依法保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遏制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心建设,围绕服务企业、犯罪打击、数据汇聚、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紧密配合,实现融合协作、联合治理。整治涉企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持续净化网上舆论生态,依法维护企业商誉和企业家名誉,全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六、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加强侵犯企业权益类案件接报案和立案审查,依法落实接报案“三个当场”,审慎研究案件定性处置。持续加强经侦接报案中心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建设,开设涉企案件报案“绿色通道”,确保涉案线索处置高效规范。重拳打击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虚假诉讼以及以“打假”“维权”为名和“劳务碰瓷”类型的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防范问题企业“恶意注销”,依法规制“职业闭店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七、优化行政监管方式。严格落实“无计划不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跨警种、跨部门联合检查,整合检查事项、简化检查内容、减少检查频次。推行“智慧监管”,依托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企业开展远程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实地入企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差异化涉企行政检查模式,会同市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公安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库,为企业营造宽松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八、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建立公安涉企执法负面清单,明确执法领域各类禁止性、限制性履职行为,清晰划定执法权限边界,杜绝执法乱象。建立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制定出台涉企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明确不罚适用情形和标准,不搞“一刀切”处罚。严格规范接听公安部12389、市局84420111涉企举报投诉电话,依托市局互联网主页搭建运行“查扣冻”申诉中心模块,健全快速核查、反馈机制,对涉企投诉线索严格执行核查时限要求,提升核查反馈效率。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623号